树小柒商家·招商入驻规则

一、入驻主体资格

1.1 入驻主体应为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或中国大陆公民。

1.2 个体工商户/企业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时间应在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内。

1.3 售卖商品需包含在招商类目范围内,且具备相关资质。

1.4 境外法人可提供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如提供护照,需同时提交护照名称页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二、品牌资质要求

2.1 所有品牌资质需加盖开店主体公章,若开店主体公司无公章,需其法人签字确认。

2.2 品牌资质、行业资质、商品资质按照新类目做了相应的更新。

2.3 平台将结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各行业发展动态、消费者购买需求及平台需要,不定期更新入驻标准。

三、店铺类型及要求

3.1 平台目前包含两种店铺类型:普通门店、美食城门店,其中普通门店申请主体应为企业,美食城门店申请主体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3.2 同一品牌在同一二级类目下只能经营一家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

四、保证金及服务费

4.1 商家入驻平台,需要缴纳保证金,有关保证金的标准、缴纳、退还及其他管理规定,详见《保证金管理规则》。

4.2 商家入驻平台,需要缴纳信息技术服务费,有关类目信息技术服务费的标准、返还及其他管理规定,详见《商家技术服务费管理规范》。

五、入驻限制

5.1 平台目前已经不接受个人商家入驻(已入驻个人商家暂不受影响)。

5.2 平台暂不接受未取得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的入驻申请。

5.3 严重违规、资质造假等被平台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驻。

六、规则的生效与修订

6.1 本规则于【生效日期】首次生效,并于最新修订生效执行。

6.2 平台有权对本说明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说明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6.3 平台商家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